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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六章 一首诗的爆炸!


看着这群用诗词歌赋来打招呼的人。
孙小圣也是有些无语。
或许他的修为境界上要比在场的所有人都要高墙。
可是要是比文才的话。
那孙小圣可能是真的不是在场的这些人的对手。
无奈之下,孙小圣只能是开始回想自己在前世的时候曾经背过的诗句。
而且还要尽量的避开在场的这些人,这件事情可谓是给了孙小圣相当大的压力了!
他在搜索了自己的灵魂深处的记忆之后。
要是在十分焦急的情况下说出了一首由唐伯虎所写的诗。
他现在只希望唐伯虎在这个时空还没有出现。
而且唐伯虎如果在这个时候也出现了的话,也未必能写出这首诗。
因为这个职工的主要职业都是修道之人。
按照唐伯虎这个人的天资来看。
想要以文入道,其实是很容易的事情。
那么他们会只要文采入道成功了的话。
那么他便是直接的会逆转自己后半生的境遇。
要知道唐伯虎的后半生境遇可谓是十分凄惨的。
如今因为孙小圣的到来,应该也已经改变了他的命运。
毕竟如今这几万年了天下还是大唐。
所以他也未必能写出这首诗来。
孙小圣只希望众人听不出来这首诗的来源。
现场的所有人提示孙小圣的这首诗。
都是有些疑惑。
他们思索了一会儿。
因为孙小圣的这首诗完全不符合他们这个时代的韵律。
这个时代的韵律主要还是以大唐风格的为主。
如今孙小圣写出的这首诗。
是完全不符合大唐的韵律的。
所以在座的所有人都是并没有听过这样的诗歌题材的。
“桃花仙人种桃树,摘了桃花换酒钱!”
“这首诗的韵律虽然是有些奇怪,但是却能从诗中看出一股潇洒的风骨!”
“这首诗还真是有些特别呀!”
“是从来没有听过的题材的!”
“而且如今我们还在桃树林中!”
“正好适合了我们此时此刻的景象!”
一旁的孟浩然听着孙小圣的诗。
脸上有些意外的表情。
本来以为孙小圣作为一个东胜神州的人。
即便是再怎么学习/大唐帝国的文化。
也不可能比他们几个更加精通。
要知道在场的人文采都是十分斐然的。
这些人都是当朝的才子。
那他们比文才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不明智的事情。
可是孙小圣口中所说出来的诗歌。
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题材。
他本身所说出来的韵律,也是他们从来没有掌握过的。
一时之间孙小圣的这首诗,便是直接引爆了全场。
在场的所有人都是开始研究。
孙小圣这首诗其中的奥妙。
就连高坐主桌的李太白。
此时此刻也是在不断念叨着孙小圣的诗。
他也在研究孙小圣诗中的韵律和意味。
因为这诗中所带来的浪漫和潇洒。
看似十分快乐,但是不知为何却有一份悲凉。
不知道为何孙小圣一个少年郎的形象。
究竟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境?
这让李白对于孙晓胜这个人开始产生了兴趣。
这个少年郎究竟是经历过什么?
竟然会有这样的心境。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这句诗词简直太妙了。
李白觉得孙小圣绝对是自己的知音。
因为这首诗中最为潇洒的便是这一句。
而李白也能从这一句潇洒之中读出一股悲凉。
他看见了孙小圣。
眼神之中透露出了一抹佩服。
他本来以为自己的人生经历已经够丰富了。
他生于一个商人的家庭。
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因为犯了罪而不能从文官。
反而是只能经商。
他的童年过得十分无忧无虑。
少年时变是开始,是周游天下。
那个时候本来是想为国做贡献。
在官场之上闯出一番实力来。
可是后来天地之间环境开始大变。
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的文采,可以帮助自己体会到一种十分奇妙的东西。
这种东西即便是他也说不上来是什么……
只是感觉这种东西相当的奇妙。
好像自己每次写诗的时候。
这种东西都会存在。
可是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
李太白自己也不知道。
可能这就是他口中所说的“落笔惊天地,诗成泣鬼神。”!
长久以来,李太白一直摸不到那东西。
可是忽然有一天。
他突然融会贯通了。
他觉得自己心中的一道壁垒仿佛被什么东西击碎了。
从此之后,他的诗句便再也不是描绘那些平凡的物件。
他想就要去描绘整片天地的景象。
要将这世间所有壮丽的景观都融汇于自己的诗句之中。
他要把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象全部写出来。
李太白这时才明白,他悟道了。
这便是老子口中所说的道!
“我不知其名强名曰道!”
那个时候李太白便是不再将自己的心思放在官场上了。
他觉得自己的眼中应该去看一些更广大的东西。
而且在这个世界上也有更广大的东西值得他去关注。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其他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看,去写,去听。
所以他便是直接放弃了官场上的生活。
直接成为了一名以文字入道的修道之人。
而他的家庭也因为他的入道。
而提升了自己家庭的地位。
在大唐帝国如今的环境之中。
李世民很早便已经签发了圣旨。
只要家庭之中有一个人是修道之人。
那么便是可以免去家庭之中所有的错误。
也就是说因为李白本身的修为强大。
他父亲和祖父的贱籍如今也已经被平反。
如今他的家里面所有人都可以作为正常人去学习。
也可以进入官场。
而李白的地位也在家庭中直线提高。
如今他的生活比起原本应该在正常时间线上的李白。
已经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而如今已经过了几万年的时间。
随着自己修为的慢慢提高。
李太白也知道这个世间远没有自己想象的这么小,在这片世界之外,一定有更加广大的世界!
所以他便是开始逐步的游历天下。
他的第一步便是将整个的南瞻部洲给走了一个遍。
随后他又是将整个西牛贺州给走了一遍。
至于东胜神州和北俱芦洲。
东胜神州本身拥有着孙小圣的名号。
所以天下的各个族群对于东胜神州来说都是比较忌惮的。
他们不敢肯定孙小圣有没有留下什么后手来保护东胜神州。
毕竟孙小圣的故乡,花果山还在东胜神州的傲来国之中。
所以对于东胜神州的这片土地。
天下万族都是不敢靠近的。
而至于北俱芦洲,本身则是因为太过于凶险。
这里如今时常有强大的妖族出没。
而妖族和人族之间所爆发的战争,已经不是用恩怨两个字就可以形容的了。
李世民很早之前就已经想要尝试将北俱芦洲,也纳入自己的帝国之中。
可是他征讨了几次发动了很多大战。
可是到最后伤亡都不小,收获却不大。
无奈李世民只能放弃了自己这个计划。
李太白看向了孙小圣的眼神,那是一种认可的眼神。
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讨论不出来,孙小圣的诗,究竟算是一种什么样的题材!
“孙小兄弟的文采果然是厉害!”
“竟然是完全使用了一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韵律!”
“而且这首诗其中看似快乐,看似十分潇洒!”
“可是下半首诗之间却透露出了无比的悲凉!”
“尤其是结尾的那一句,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简直就是点睛之笔啊!”
一旁的人都是十分高兴的夸赞着孙小圣。
他们感觉自己正在见证另一个李太白的诞生。
孙小圣的文采绝对不输给在座的李太白。
众人都感觉,自己眼前的这个少年绝对是大唐帝国文坛中的一颗新星。
他的文采从这一首诗之中便可以足够看得出来。
一首诗之中,道尽了人间苦楚。
从中可以看出少年时代的意志迸发。
也可以看出中年时代的市井妥协。
更可以看出到老年实则潇洒,其实悲凉的情况。
没想到自己眼前这个看似年轻的少年。
既然是拥有这样无与伦比的文采。
这让众人都是有些意外的。
因为他们都是有些感叹。
他们平时所羡慕的李白。
也正是因为那种无与伦比的气质。
才是让他们羡慕。
如今竟然是又出现了一个少年拥有这李白的气质。
这样的情况让他们怎么能够不兴奋呢?
所以他们便是觉得孙小圣,便是世间的第二个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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